同济大学的李文超、北京大学的林轶凡、易君健、浙江大学的张皓辰,合作撰写的论文“Dual-track in the family: How spousal state employment fuels entrepreneurship”,于2026年8月12日在国际经济学顶刊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在线发表。
# 论文简介 #
Title:
Dual-track in the family: How spousal state employment fuels entrepreneurship
Author:
Wenchao Li,Yifan Lin,Junjian Yi,Haochen Zhang
Abstract:
China’s rapid growth alongside extensive state ownership challenges theories of state-sector inefficiency. This paper identifies a novel micro-level channel: “dual-track in the family,” whereby one spouse’s stable state job enables the other to pursue private entrepreneurship. Using a triple-difference design that exploits the 1993 market reform, we find that spouses of state employees were 9.8 percentage points more likely to become entrepreneurs after the reform. Mechanism evidence suggests that spousal state employment may promote entrepreneurship by insuring the family against risk. The findings reveal how a gradualist, dual-track transition can succeed partly by leveraging state-sector stability to underpin private-sector dynamism.
文章标题:
家庭中的双轨制:配偶的国有部门就业如何助推创业
中文摘要:
中国在广泛国有制下实现快速增长,对国有部门低效的理论构成了挑战。本文识别出一个新颖的微观机制——“家庭中的双轨制”,即一方配偶稳定的国有部门工作使另一方得以从事私营创业。利用1993年市场化改革构建三重差分设计,我们发现,改革后国有部门雇员的配偶成为企业家的概率高出9.8个百分点。机制证据表明,配偶的国有部门就业可能通过为家庭提供风险保险来促进创业。这些发现揭示了渐进式双轨转型之所以能够成功,部分原因在于借助国有部门的稳定性来支撑私营部门的活力。
# 主要内容 #
核心发现:
1. 1993年市场制度化改革显著提高了创业进入,而这一增长高度集中于拥有国有部门就业配偶的家庭。全样本双重差分显示,改革使沿海地区个人创业概率相对内陆提高2.7个百分点。分组后,国有部门员工的配偶创业概率提高14.7个百分点,而非国有部门员工的配偶仅提高1.7个百分点且不显著。加入个体固定效应、省份×调查年份固定效应,并允许个人特征在改革前后及沿海—内陆之间产生不同作用后,首选三重差分系数为9.8个百分点,在5%水平显著,相对于4.6%的改革前创业率均值增加超过一倍。事件研究显示改革前各期系数接近零,1997年才显著转正,支持平行趋势。
2. “家庭中的双轨制”以国有部门的稳定性支撑私营创业风险。1989-1997年,国有部门员工的工资波动和失业风险最低,健康保险、公共托幼和补贴覆盖最高;创业者收入最高但波动也最大。若一方保有“铁饭碗”,其稳定工资能够平滑创业收入冲击,医疗、养老和其他福利又降低家庭非经营风险,从而使另一方更愿意放弃固定工资、承担创业不确定性。与此一致,配偶国有就业的促进作用在收入波动大、家庭成员健康较差、缺少医疗保险、没有儿子以及县域收入波动较高的家庭中显著更强。
3. 不同就业部门提供的保障强弱形成清晰的“保险梯度”。大型集体企业在工资稳定、福利和工作保障方面仅次于国有部门,小型集体企业则保障有限。改革后,大型集体企业员工的配偶创业概率提高11.3个百分点;在排除国有部门配偶后,三重交互项仍为10.4个百分点。相反,小型集体企业配偶的相应估计为负且不显著。进一步区分大型和小型国有企业,前者配偶效应为14.3个百分点,后者为10.4个百分点;如果创业只是为了对冲国企衰退和未来裁员,风险更高的小型国企本应产生更强效应,实际结果却相反,更符合稳定工作提供家庭保险的解释。
4. 家庭保险不仅促进创业进入,也改变创业项目的风险和创新选择。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显示,拥有国有部门就业配偶的创业者更可能进入收入波动、利润波动、资产收益率波动、系统性收入/利润敏感度和风险溢价更高的行业;综合行业风险指数高0.099个标准差。2004与2006年企业样本中,这类企业的研发支出高约4%,持有专利的概率高3.3个百分点,专利数量与综合研发指数也显著更高。风险企业中,配偶国有就业与研发综合指数的关联额外提高0.150个标准差;低风险企业中关系很小且不显著,说明保障最能在高不确定环境下释放创新投入。
5. 家庭内部的调整模式显示,国有部门配偶继续承担“保险端”,创业配偶负责“风险端”。改革后,原先有一方在国有部门工作的家庭,更可能形成“一方留在国有部门、另一方成为创业者”,而非夫妻同时创业;国有部门配偶的工时没有明显下降。家庭总收入对数提高0.180,约合19.7%,主要由经营收入提高0.692个对数点、接近翻倍所驱动,工资和补贴收入没有显著下降。这意味着创业并非简单替代原有稳定收入,而是在保留安全网的同时增加新的高收益来源。按性别分组,主要效应集中于“妻子在国有部门、丈夫创业”的家庭;作者认为这更可能反映20世纪90年代由男性承担创业风险的性别规范,而非女性国有岗位本身提供更优保障。
6. 该机制可解释国有部门与私营部门在中国渐进式转型中的互补关系。粗略估算显示,1993—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增加约1,156万家,其中约18万家、占增量1.6%,可能与创业者拥有国有部门就业配偶有关;由于CHNS主要识别个体经营、样本省份有限且未计入一般均衡效应,该数字仅是说明性估计。研究并不否认国有企业自身可能存在效率损失,而是指出国有部门的稳定工资和福利可跨越家庭边界,降低私人创业的风险成本。因而,“双轨制”不只是国企与民企在宏观制度上的并行,更可能以夫妻内部的职业组合为微观基础。
文章核心变量构造:
1. 创业者Entrepreneur。CHNS询问受访者的主要职业和在该职业中的就业身份;若主要职业为非农业,且身份为“有雇员的自雇业主/经营者”或“无雇员的独立自雇者”,Entrepreneur取1。该定义对应调查当年的职业状态,不能直接观察企业创办日期。稳健性依次纳入副业自雇、家庭是否经营手工业或商业、经营收入是否为正,以及经营收入是否高于县中位数,以覆盖从生计型自雇到更具成长性的创业;家庭经营定义下估计效应扩大至12.5个百分点。
2. 配偶国有部门就业SpouseState。核心变量取自1989年基期:若个人配偶当年在国有部门工作则取1。固定基期状态可以避免配偶因另一方创业而离开国有部门、加入家庭企业所造成的反向因果。缺少1989年部门信息但仍在劳动市场者,用最早可得的改革前调查补齐。替代定义包括配偶在1989和1991年均处于国有部门、在全部改革前波次均处于国有部门、调查当年处于国有部门并用基期状态作工具变量,以及只保留改革前未跨部门转换的家庭,结果均一致。
3. 改革冲击Post×Coastal。1993年底出台并于1994年1月实施的公司法、外贸体制和税制改革改善了公司治理、市场整合与制度稳定,显著扩大私营创业机会。Post在1997年调查取1,在1989、1991和1993年取0;基准不使用2000和2004年,以避开1998年后大规模国企下岗及后期样本流失。Coastal识别沿海省份,因为经济特区、港口、出口、外资、基础设施和政策试验使其对同一全国改革反应更强。连续强度检验则使用改革前私营就业、出口/GDP、FDI、距港口距离和GDP增速等指标。
4. 三重差分模型。因变量为个人i在省p、年份t是否创业,核心解释变量为Coastal×Post×SpouseState。模型纳入个体固定效应,吸收风险偏好、能力和家庭背景等不随时间变化的差异;省份×调查年份固定效应吸收各省共同冲击;控制年龄、性别、教育、城乡、民族、是否有子女、本人初始国有就业及配偶年龄,并与Post及Coastal交互,使个人特征在改革前后和不同地区具有灵活作用。标准误在家庭层面聚类。识别沿海相对内陆在改革后新增的创业变化,是否在拥有国有部门就业配偶的人群中更大。
5. 创业倾向与能力变量。作者用基期年龄、性别、教育年限、地区、民族和是否有子女,构造二次项、三次项及两两交互,再以改革前是否曾创业为因变量实施LASSO,得到个体固有创业倾向。CPES中另构造两类能力指数:个人能力综合教育年限、高中/大学完成和管理经验;企业能力综合增加值、人均增加值、收入、利润、ROA、ROE和纳税。控制这些指数后,配偶国有就业与高风险行业、研发和专利的关系仍稳定,且高能力者反而往往进入较低风险行业,说明能力婚配难以制造主要机制结果。
6. 家庭风险、行业风险与创新变量。家庭风险分别以改革前人均家庭收入标准差是否高于社区中位数、是否有健康较差成员、是否缺少医疗保险、是否没有儿子衡量;县域金融风险根据各就业部门个人收入和收入增速的改革前波动,按县初始就业结构加权。行业风险包含收入/利润时间波动、收入/利润对行业总量的敏感度、ROA/ROE波动及外部风险溢价,并构造Anderson综合指数。创新结果为研发支出对数、研发/资产、是否持有专利、专利数对数及综合研发指数;企业高风险则由同一组公司层面风险指标构造并按省中位数划分。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1. 事件研究和平行趋势检验。作者分别在全样本、国有部门员工配偶和其他个人中,用1989、1991、1993、1997各波次与Coastal交互,并以1993年为参照。改革前系数均接近零,联合检验p值分别为0.700、0.960和0.649;三重差分动态规格的改革前联合检验p值为0.745,只有1997年系数显著转正。由此,结果不是沿海国有部门家庭原本具有更快创业趋势所致。
2. 样本定义、匹配和流失处理。结果在只保留配偶改革前未跨国有/非国有部门转换、夫妻至少一方或双方各期均就业、仅城市样本、剔除年龄两端各5%、加入2000和2004年波次,以及婚于1985年或更早的家庭中均保持稳定。作者还按改革前性别、年龄、教育、城乡、民族、子女、本人国有就业和配偶特征进行一对一匹配。针对1993年约10%、1997年新增17.5%的流失,既剔除后期退出者,又用留样概率倒数加权,结论不变。
3. 沿海-内陆划分及并发地区趋势。连续改革暴露指标显示,经济特区、改革前私营就业占比、出口/GDP、FDI、港口距离和改革前增长等条件越有利,配偶国有就业的创业效应越强。模型控制出口增长、FDI、经济特区、高速公路密度、装机容量和政策试验区,并让每项变量与Post及SpouseState充分交互,还加入省份趋势×SpouseState。逐省剔除、家庭/省份—年份多种聚类和小聚类wild bootstrap均不改变统计推断;CHNS不追踪迁出原社区者,个体固定效应样本也基本排除跨省迁移重配。
4. 国企裁员与衰退预期。中国大规模国企下岗主要始于1998年,1993—1997年裁员强度较小且沿海并未更高。以失业为因变量时,改革反而降低失业,国有部门配偶与其他人之间无显著差异。作者用1993—1997和1997—2001年省级国有就业降幅及基于初始产业结构的Bartik裁员指数,分别与本人/配偶国有就业和Post交互;核心系数仍约为8.6—11.3个百分点。大型国企与小型国企的相反梯度、国有配偶持续留任及私营工资就业未增加,也不支持家庭为规避国企衰退而被迫创业。
5. 住房私有化和福利收缩。1994年起,部分国有单位租户可折价购买单位住房,房产价值或劳动流动性可能促进创业。作者以1989年是否居住单位住房为受益资格,控制其与Post及Coastal的交互;再把国有部门配偶细分为“有单位住房”和“无单位住房”,两组效应没有显著差别。1993—1997年医疗保险等实物福利的下降又相对渐进;若保障差距被缩小,反而会把国有就业的真实保险效应向零压缩,而非生成正向结果。
6. 婚姻匹配与反向选择。CHNS样本家庭在1989年前已婚,早于1993年改革带来的意外创业机会;限制至1985年或更早结婚的86%家庭后结果一致。企业样本中加入个人和企业能力指数,配偶国有就业对风险行业与研发的系数并未衰减。1995、1997、2004和2006年重复横截面还显示,风险选择关联在改革刚发生、社会保险薄弱而国有岗位前景良好的1995年最强,随后减弱并在2006年部分回升;若只是不变的择偶偏好,跨期相关性应更加稳定。
7. 政治关联渠道。若关键是关系资源,效应应集中于官员、国企经理或政府控制较强的地区。结果虽显示专业人员/官员配偶的系数为13.8个百分点,但普通国有员工配偶仍显著提高9.5个百分点;按私营就业占比和私人固定投资衡量的市场化高低组,效应幅度相近。企业调查中,两类创业者在监管费用、应对行政程序时间、依靠政府解决纠纷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以曾任国企经理、政府官员和党员身份构造政治联系指数后,其与SpouseState的交互也不能解释研发活动。
8. 信贷渠道与多种结果定义。若国有配偶主要帮助融资,效应应在无单位住房、低财富和低收入地区的信贷受限家庭中更强,但各组系数没有系统差异。CPES显示,这类企业在创办和当前经营中均未从银行或政府机构获得更多正式贷款,杠杆率、正式贷款占比和SA融资约束指数也无显著不同。创业结果改用副业自雇、家庭经营、正经营收入和高于县中位数的经营收入,估计仍显著;替换SpouseState定义、采用工具变量、不同标准误和省份逐一剔除也得到相同结论,说明发现不依赖单一变量口径。
研究意义:
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揭示国有部门与私营创业之间一种此前被忽视的家庭内部互补关系。传统讨论通常把国企视为资源配置低效、挤出民营经济的来源,或从企业所有制双轨并存解释中国转型;本文则把夫妻共同决策引入制度转型分析,提出“家庭中的双轨制”:一方以稳定工作、保险和福利承担安全资产角色,另一方以创业承担风险资产角色。由此,国有部门的保障价值可以跨越雇员本人,通过婚姻和共同消费影响私人部门进入、行业风险选择与创新投入。研究也把创业保险文献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等公共制度扩展到配偶就业这一非正式家庭保险,并说明保险不仅改变是否创业,还改变创业者能承受多大风险、是否愿意投入回报高度不确定的研发。方法上,1993年改革、沿海暴露差异与基期配偶就业形成的三重差分,在全国性制度变化中同时利用时间、空间和家庭结构差异,配合CHNS纵向家庭数据与CPES企业数据,把创业进入的因果识别和创业后的风险、创新机制结合起来。实践上,结果提示政府在推进国企改革、公共部门薪酬调整或社会保险并轨时,应关注家庭层面的创业外溢:若稳定岗位的医疗、养老、托幼和失业保障突然削弱,影响可能扩展到其配偶的创业和创新选择。更普遍地,完善可携带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托育和养老金,可把这种仅由少数“体制内家庭”获得的安全网社会化,让更多家庭在不牺牲基本消费安全的前提下尝试创业。不过,论文并未比较国有制效率损失与家庭保险收益的净效应,也不能直接外推到当代中国或其他国家;政策含义应是重视风险分担,而非据此主张扩大国有部门。
本文数据来源:
1. 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这是研究1993年改革前后个人创业进入的主要数据,也是当时唯一可用的全国代表性纵向家庭调查。调查覆盖广西、贵州、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和山东九省,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记录个人年龄、性别、教育、城乡、职业、就业身份和部门,以及家庭经营与收入。作者使用1989、1991、1993三个改革前波次和1997改革后波次构成基准非平衡面板;样本限于夫妻双方18—60岁、非学生和退休者,共2,132户、4,264人、14,864个人—年观测。2000和2004波次用于扩展稳健性。
2. 中国私营企业调查(CPES):该全国性私营企业调查覆盖31省,由全国工商联、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机构及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并对企业主进行面对面访谈。作者合并1995、1997、2004和2006年中包含配偶就业部门的波次,得到9,000余家、覆盖15个行业的私营企业;样本企业平均约128名员工。数据同时提供企业收入、利润、资产、权益、雇员、融资、监管负担、纠纷处理、研发、专利和行业信息,以及企业主教育、管理经验、政治身份和家庭成员资料,用于检验风险选择、创新、能力婚配、政治联系和融资渠道。
3. 中国私营经济年鉴与国有部门就业统计:作者利用《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中的全国注册私营企业数量进行宏观量级估算:1993年约1,791万家,1997年约2,947万家。1994、1998和2002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提供省份和行业国有部门就业人数,用于构造1993—1997及1997—2001年的省级国有就业降幅和Bartik式裁员强度,区分研究期内较小的裁员变化与1998年后的大规模下岗冲击。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还用于构造省级市场化和私人投资指标。
4. 补充地区和制度资料:沿海改革暴露的连续代理包括改革前经济特区、私营部门就业占比、出口占GDP比重、外商直接投资、距港口距离和人均GDP增速;并发地区变化控制包括出口增长、FDI、经济特区、高速公路密度、装机容量和政策试验区。CHNS中的家庭收入、健康、医疗保险、子女性别、单位住房、托幼、补贴和工作转换用于构造风险、福利与替代机制变量。CPES的企业财务序列用于计算收入/利润波动、系统性敏感度、ROA/ROE波动,并匹配外部行业风险溢价。这些多源资料共同支撑对家庭保险、裁员、住房、政治联系、信用约束和婚姻选择的交叉检验。
可拓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