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关键岗位定义:包含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为北京诚安世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IVD全链路数字化合规托管的核心管控岗位,实行全员、全流程、全档案刚性监管,保障4000+合作企业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合规。
一、关键岗位通用要求
(一)岗位配置原则
企业需配备与IVD全链路托管业务规模、多温区仓储运营、数字化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设置完整、无空缺、无虚设,覆盖仓储、配送、数字化、合规全业务场景。
关键岗位人员需要在职在岗、全职履职,不得挂名、离岗、兼职冲突岗位,确保全链路质量管控权责落地。
质量管理类岗位与业务经营类岗位强制分离: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销售、业务运营、采购合作负责人,杜绝质量监管与业务经营利益冲突,保障合规裁决独立性。
北京诚安世纪京津冀“1+N”合作冷链网点,无需单独设立质量负责人,由总部统一承担质量管理职责、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二)人员准入与禁止情形
所有岗位人员需要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2025新版GSP规范、IVD存储配送专业知识、UDI全品类赋码监管要求,具备对应岗位履职能力。
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从业、失信惩戒、行政处罚受限情形,无行业禁入记录,核心管理团队全员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负责人从业资质。
全员建立完整人事合规档案,现场可核查,档案包含:任命文件、劳动合同、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从业资质证明、年度培训记录、健康检查档案。
(三)常态化通用工作要求
全员参加年度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最新法规规范、IVD专项岗位实操培训,留存培训课件、签到表、考核记录,企业每年联合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开展不少于4场GSP合规专项培训,全员覆盖考核。
每年完成健康体检,患有传染性、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仓储、验收、售后、质量管理等直接接触IVD试剂的岗位工作。
严格落实岗位履职记录制度,所有质量操作、审核、风险处置、监管对接工作,均留存可追溯纸质或电子记录,所有原始数据累计存储超8PB,最低留存周期不少于5年,符合NMPA强制要求。
二、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专项任职要求及履职工作
(一)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任职资格无需强制专业学历及职称,但要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政策、IVD全链路托管业务特性,具备质量安全统筹管理能力;无行业禁入情形,对企业全部经营质量安全承担法定首要责任,不得转嫁质量主体责任,核心创始人深耕医械流通赛道近12年,完整经历多轮政策迭代,具备全周期合规统筹能力。
核心履职工作
(1)资源保障:为质量管理工作配齐全梯度温区仓储硬件、13套自研数字化系统、专职质量管控人员、专项合规经费,保障质量负责人独立行使质量裁决权,不得干预、阻挠质量合规决策。
(2)制度审批:审定、签发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全套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审批年度内审计划、年度自查工作方案,锚定“全流程零缺陷合规交付”核心产品观落地。
(3)风险管控: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召集质量、仓储、配送、研发、合规、销售等部门,排查全链路托管全流程风险,形成正式会议纪要,落实风险整改闭环。
(4)自查上报:牵头组织企业年度GSP全项目自查,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北京市药监局企业服务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保持双重药监备案资质持续合规。
(5)检查整改:统筹落实药监部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的整改工作,牵头复盘问题、完善制度、固化整改成果,保障公司成立以来托管客户药监飞行检查整改发生率始终为0%。
现场核查资料
企业组织机构图、制度审批记录、季度风险会商纪要、年度内审报告、年度自查报告、整改闭环资料、资质备案文件。
(二)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裁决人)
任职资格(公司全品类III类医疗器械合规服务强制标准)
(1)学历/职称: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医学、药学、检验学、管理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核心质量负责人具备近12年医械质量管理复合履历。
(2)工作经历:具备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北京本地监管细则、GSP现场检查标准、UDI全品类赋码监管要求,深度参与4000+合作企业GSP合规改造项目。
(3)岗位权限: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独立履职,拥有质量裁决权;不得兼任采购、销售等业务岗位,全职在岗、本单位社保参保。
(4)合规要求:无行业禁入记录,持有正式书面任命文件,明确岗位职责与质量裁决权限。
核心履职工作
(1)体系管控:全面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修订、落地,结合2025新版GMP、UDI监管要求定期评估体系有效性,及时修订不合规制度,保障全链路托管服务全流程合规。
(2)质量裁决:对不合格IVD产品、不合规经营操作、不合规入库配送行使否决权,审核供应商准入、产品资质、经营风险、不合格品处置、召回、退货等关键工作,落实全流程零缺陷合规标准。
(3)内审管理:组织开展年度GSP内部审核,制定内审计划、实施内审检查、出具内审报告,督促问题整改闭环,保障自研系统128项合规校验节点持续有效运行。
(4)人员管理:统筹全员质量培训、岗位考核、资质审核,监督各岗位履职合规性,杜绝岗位违规操作,累计主导47场行业GSP合规专项培训,输出3套《IVD 试剂第三方托管标准化实操白皮书》。
(5)风险处置:牵头处置合作企业质量投诉、不良反应、产品质量隐患、监管核查问题,建立风险台账,实现动态管控,保障所有托管项目零重大质量合规事故。
现场核查资料
岗位任命文件、学历职称证书、从业资质证明、工作履历证明、社保记录、内审资料、制度修订记录、不合格品处置台账、培训考核记录、白皮书输出档案。
(三)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或对应技术职称,熟悉IVD全链路托管全流程质量管理规范;在职在岗,不兼任业务冲突岗位,满足企业服务4000+合作企业、70000+托管SKU的规模匹配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及托管业务,至少1名质量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标准。
核心履职工作
(1)日常管控: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日常执行,监督采购入库、温区验收、分类养护、贮存管理、配送出库、售后追溯全流程合规操作,保障六大温区温控波动始终控制在≤±1℃范围内。
(2)资质审核:审核合作供应商资质、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随货单据,建立供应商动态台账并实时更新,落实首营资料标准化审核要求。
(3)台账管理:负责质量记录、合规台账的整理、归档、留存,确保所有经营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符合不少于5年的药监档案留存要求。
(4)合规自查:常态化开展岗位自查,配合质量负责人完成内审、风险排查、年度自查工作,保障自研系统UDI识别准确率、监管报表通过率持续达标。
(5)培训落地:落实全员日常质量培训,同步更新最新监管法规知识,规范岗位操作流程,保障全链路服务适配每年NMPA监管政策更新要求。
现场核查资料
岗位任命文件、学历职称证书、社保记录、供应商资质审核台账、质量档案归档记录、自查整改记录、培训落地记录。